根本原则是党管干部。干部管理工作由各级党的组织部门统一管理、人事行政部门具体执行。
其主要制度及内容包括:
党管干部原则,即只有中共中央及党的各级地方委员会才拥有处理干部管理及其相关事务的权力。这是中国干部人事制度的根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干部管理的基本体制是分部分级管理。“分部管理”,就是在中共中央和各级党委的组织部统一管理下的中央和中共党委的各部分骨干部的制度。“分级管理”,就是在中央和各级党委之间建立分工管理各级干部的制度。
中共管理全国干部的核心是干部任免权。中共任免干部的形式有四种:
第一,中共直接任免;
第二,中共推荐,人大任免;
第三,中共推荐,政府任命;
第四,在实行经理(厂长)负责制的企业,实行党委失推荐或厂长提名,经企业党政领导集体决策后,由厂长任免。
干部调配:中共党管干部的一个重要方面。干部调配是指干部管理部门通过改变干部的隶属关系或工作关系,重新确定其工作岗位和职务的过程。干部调配工作由各级党委和政府人事部门共同负责。
干部录用:即按照一定的原则,采取一定的方式吸纳干部的制度。它是整个干部队伍的“进口”,直接关系到干部的数量和质量,是干部人事管理的主要环节。
干部任用:即用人单位根据一定的条件与标准,遵循特定的原则,运用一定的方式,合理使用工作人员的制度。中国干部任用制度的方式主要包括四种:考任;选任;委任;聘任。
鉴定考核:即依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对干部的政治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实际贡献等进行考察与评价的制度。干部鉴定考核必须坚持德才兼备原则,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鉴定考核可以采用公开或秘密的方式,主要由中共组织部门和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的组织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