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两大法系是指资本主义的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尽管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在阶级本质、经济基础和基本原则是相同的,但是它们之间的区别大于共同点,表现在:
1、立法权归属不同。大陆法系(前者)国家奉行立法机关才能立法的原则,不承认法院有创制法的作用;而英美法系(后者)国家规定法官有权创制判例法,议会制定法律并授权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
2、法的渊源不同。前者国家正式的法的渊源只是制定法;而后者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的法的渊源,遵循先例是后者的一个重要原则。
3、法的分类不同。前者国家法的基本分法是公法与私法。
4、法典编纂不同。前者一般采用法典形式;而后者国家通常不倾向法典形式,制定法往往是单行法律、法规。
5、诉讼审理的方式不同。前者国家一般采用审讯制诉讼程序,法官必须严格依法作出判决;而后者国家采用对抗制,法官按照“遵循先例”原则,从以前的判例中概括出可以适用于本案的法律规则。
6、哲学倾向不同,前者表现为理性主义的倾向;而后者体现经验主义的特点。
7、司法组织不同。前者国家一般都有司法部、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法官与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而后者国家的司法体系没有前者清楚。
8、在法律术语和概念上也有许多差别。进入20世纪后,两大法系已相互靠拢,它们之间的差别已逐渐缩小,但某些历史上形成的不同传统还将长期地存在。
(简答题)
试述资本主义两大法系的差异?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