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建制体制。它包括设市的标准,市的行政地位,市的自治(或自主)权力,市与中央、省(州)的纵向权力关系,市的下级行政建制;
(2)市政府构成体制。包括城市国家政权的构成及其相互关系;
(3)市行政管理体制。包括市行政领导体制(如市长负责制、委员会制等)、市行政管理跨度和管理层次的有机结合体、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与本级政府与上级对口业务部门的权责关系及其运行机制等;
(4)市公共事务管理体制。市公共事务管理体制也称市权力系统权责关系,即在城市公共事务管理系统中,政府、事业单位及企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定位。
以上四方面的内容中,市建制体制是市政体制存在的前提;市政府的构成体制是市政体制运转的制度基础;市行政管理体制则是市政体制研究的重点;市政体制的核心问题则是在城市公共事物管理过程之中,各部门如何实现其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