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绑扎吊索的原则:各吊点吊索作用力的合力作用点、称为绑扎中心。要掌握好绑扎中心与构件的重心的相对位置,当绑扎中心在重心之上,并同在一条铅垂线时,则构件可平稳上升;当绑扎中心在构件重心轴的一侧时,则构件可朝另一侧翻身转动。要注意空间力系的平衡,起吊离地,才能平稳。
(2)不同构件的绑扎法
1)对于细长排架、柱杆、拱梁等构件绑扎、宜采用多吊点法,使构件受力均匀、吊装平顺。
2)吊装大型钢筋混凝土构件时,常采用专门的吊架。
3)拱形构件一般是受压为主的压弯构件,在吊装和运输过程,应防止受拉变形开裂。对于短而轻的拱肋,可采用两个吊点,位置应靠近两端(0.18~0.19)L(L为构件长)处,吊点的连线应在拱肋弯曲平面重心轴以上,以保持起吊时平衡。拱段较长而高度较小的拱肋,常采用四吊点,并在每两个吊点间设平衡滑车,改善受力条件,采取各种临时加固措施,如托架、拉撑杆、拉绳等。
4)对于厂房建筑物的梁,大板和屋架的绑扎,吊索应绑扎在屋架节点上或靠近节点,吊索的水平夹角,翻身不宜小于60度,起吊不宜小于45度,绑扎中心必须在屋架重心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