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村民委员会、农业合作社的集体房屋转让给单位或个人后,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定给谁?
正确答案
按照房管部门确定的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定给房屋所用权人。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简答题)
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农村房屋应如何确权?
(简答题)
农村公房转让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后是否要进行确权?
(简答题)
出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人员的房屋能否进行确权登记?
(判断题)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简答题)
占用两处及两处以上集体土地修建的房屋能否进行确权登记?
(简答题)
原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有农村房屋,现已不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能否申请确权登记?
(单选题)
村民委员会应当在()的指导下做好本区域内的农业普查工作。
(单选题)
村民委员会应当在()的指导下做好本区域内的农业普查工作。
(简答题)
因子女成家,原房屋居住面积不够,集体另批宅基地建房但未分户的,如何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