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需求法。就是把教育的社会需求作为制定教育发展计划的参照条件。社会需求发认为教育计划一方面要考虑到大众的教育需求,另一方面又要立足于社会发展的需要,二者应该统筹兼顾,但并非平分秋色,从教育的社会功能来讲,应该以后者为重点。
(2)人力需求预测法。就是以经济发展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人才的培养与提供为目标值,来规划教育发展的方法。这种方法着眼于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强调教育是社会经济
发展的推动力,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一支训练有素的劳动大军及各级各类专业人才,教育具有承担这一培养任务的功能。
(3)教育投资收益分析法。教育的投资收益分析法是从单纯经济观点来考虑教育的发展。这种方法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其基本观点包括:
1.把教育经费视为一种同其他经济活动一样的资本投资,同样可以带来利润;
2.教育过程中获得了知识技术的人们,可以预计得到更多的个人所得及提高生产效率,因此教育具有一种投资的性质;
3.教育经费是一种投资,教育所需的费用及教育所带来的收益之比,即为教育投资收益率。如果以教育投资收益率为指标,把教育投资与其他社会部门的投资进行比较,就可以获得教育经费在国民收入中的比值,从而获得教育发展的情况;
4.在规划教育时还可以用这种方法计算出教育系统内各层次各种形式教育的投资收益率,通过比较来确定教育系统内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优先顺序、规模、速度及教育系统内教育经费的分配构成。
(4)教育类型法。教育类型法的指标构成,一方面是指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等教育发展的实际水平,另一方面是教育整体及各个具体层次教育发展的理想目标。教育类型法可分为国家比较法和国内比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