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补助,理论上讲叫做一国国内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使将中央政府财政收入的一部分转作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以满足地方政府支出需要的一种财政制度。
补助的必要性及其理论依据:
① 纠正外部性,也可称为成本与效益的对等原则。
当利益外溢时,地方政府往往只是根据本*地区居民受益做出支出的决策。但从全社会来看,该地方政府的公共财政支出收益就被低估,该地区居民已税负形式支付的成本超过应该支付的成本。反之,成本外溢时,当地居民以税负支付的成本少雨应该支付的成本。如果涉及的地区不多,可以通过自由协商来解决,但是当涉及面边广,就需要中央政府出面调解,例如,对利益外溢的地方公共产品,按照一处程度大小对地方政府提供财政补助。
② 纠正横向财政不平衡,也叫资源配置区位中性原则。
由于各个地区的自然资源、人口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必然会使各个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及财政需求不同,产生各个地区之间财政净利益的差异,这种差异的存在首先就是不公平的。其次是财政净利益的差异影响人们的经济行为决策,会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一般的居民会选择财政净利益较大的地区,这对个人虽然是理性的行为,但是对全社会来说会造成市场区位的扭曲,有可能造成资源从效率较高的地方流到效率较低的地方,形不成资源配置。为了纠正这种横向之间的不平衡,只能由中央政府出面通过补助来减少或消除地区间的财政净利益差异。
③ 纠正纵向财政不平衡,也可称弥合地方财政缺口。
地方上支出大于收入和中央的支出小于收入的局面被称为纵向财政缺口。纵向财政缺口的填平只能靠中央向地方提供补助,把归于中央的一部分税收以补助形式同地方分享。这种分享应该是无条件的,地方应该掌握以补助形式从中央转移来的财政资源的使用权,以弥补分税制的内在缺陷。
④ 最低服务标准,或称为最低服务便准原则。
这是公平与效率的延伸。在地方分权体制下,诸如社会保险、卫生保健、教育和社会福利等具有强烈再分配因素的公共产品,都由地方政府来提供。但由于各地方政府在地方利益最大化驱动下,各自提供这些公共产品的数量和种类却又是不同的。这就造成了在全国范围内难以实现社会公平目标。因此,中央必须从财政上采取措施保证全国各地区都有能力提供最低限度的此类公共产品。
⑤ 政策诱导,也可称之为地方公共产品全国优效品化原则。
也就是说通过财政补贴来鼓励地方更多地供应被中央认为是有效投入的公共产品。实际上是用财政补助手段来
诱导地方政府按照中央的意图和政策取向来办事。
补助方式:
① 无条件补助:指对补助款项用途不加任何条件,也不需要地方政府配套的由中央政府拨给地方的一次性固定数额财政资金。
② 有条件补助:这种补助在发放时都附带一定的条件,只有地方那个横幅满足了这些条件才能获得补助。
⑴ 专项补助:用于中央政府指定的特殊用途的无需地方资金配套的一次性固定数额的中央补助。
⑵ 配套补助:指规定了资金用途并需要地方政府拿出一定配套资金的中央补助。 另外还有税收努力补助:指按地方政府征税成绩进行的补助。
(简答题)
中央政府为什么要补助地方政府?其理论依据是什么?补助的方式是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