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合认证法,对证据要全面审查,具体分析;
(2)资格确认法,,审查证据是
否具有合法形式、客观真实及其与案件事实的联系情况,即审查证据的法律资格;
(3)对照分析法,证据审查时应当注意将某个证据与本案其他证据联系起来进行综合分析;
(4)询问释疑法,审查证据时对某些重要问题重新向有关人员询问,确保认定的准确;
(5)比较取舍法,就是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对前后发生变化的同一证据进行对比,去一取一;
(6)矛盾排除法,在案件证据存在矛盾的情况下,通过分析论证,排除其中部分证据,采信其他证据,证明案件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