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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被告人李××,男,25岁,拖拉机驾驶员。被告人李××于一天下午5点半,为了换油桶,将内盛冻油的油桶在自家院内用火烤,烤了约5分钟,油桶爆炸起来,旁边的一个油桶也被引爆,当场将街坊陈××(5岁)炸死,将另一邻居刘(女,3岁)炸成重伤,同时还造成其他人员烧伤。请分析:李××行为时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为什么?

正确答案

李××行为时的主观心理态度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李××身为拖拉机驾驶员,应当预见到自己用火烤冻油的行为可能导致油桶爆炸并燃烧,而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油桶爆炸并造成邻居死伤的结果,符合疏忽大意过失犯罪的构成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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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张某,男,41岁。张某之父在土改时分得本村地主李某的房屋3间,但未正式办理房产登记手续。30多年来从未发生任何争议,房屋由张某自行修缮。1989年,张某因孤身一人且经济困难,决定出卖此屋。此时李某之子李小川强行占住其中两间屋,并以李家原有房屋50多间的房产证为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张某居住的3间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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