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我国产权市场获得了初步的发展,通过区域性产权市场的建设,逐步朝着建立全国统一的产权交易大市场的方向发展,但目前仍存在不少的问题,亟待加以完善。
(1)产权市场目前实际上被定位为无所不能的超级机构,集多重角色于一身。产权交易非常复杂,单凭产权市场一家难以胜任,应该引入监管机构、投资银行、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产权市场应集中精力担当好交易中介的角色,着重做好信息披露、资格认证和发现价格等工作。
(2)产权市场的交易主要以非证券化的实物形态存在,极大妨碍了产权市场功能的发挥。实物型产权在物质形态上难以分割,要转让只能整体进行。产权市场应进一步发展到以证券化的标准型产权为交易对象,即将通过企业股份制改造,以股权形态表现出来的、已经实现单元化的资产作为交易对象。
(3)产权市场尚无统一的、市场化的定价方法。缺乏合理、有效的定价机制,就不可能形成发达、完善的产权市场。只有解决好定价机制,合理的资产价格就可以吸引买卖双方入场,这比用行政手段强迫要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