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账户包括基本账户、专用账户、一般账户和临时账户。审计时:
一是要看开户条件是否符合基本规定。即企业单位和个体私营企业开户的,开户单位是否提供了当地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和开户单位是否提供了当地中国人民银行签发的《开户许可证》;行政事业单位开户的,是否提供了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拨款的财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开户证明;社会团体开户的,是否提供了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门)的审查证明。开户单位是否提供了《开户申请书》,各栏目要素填写是否齐全,预留印鉴是否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记载的内容一致;
二是审计开户手续是否健全。首先看是否建立了开户审批制度,有无未经审批而擅自设立账户;其次看是否建立了“开销户登记簿”,登记簿上登记的账户与实际开立的账户是否一致,《开户申请书》填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最后看印鉴卡(或密码)上预留印鉴是否清晰,符合规定;
三是科目使用是否正确。账户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一般账户,临时账户是否有支取现金现象和有无将财政性存款纳入一般存款开户的现象等;
四是临时存款账户是否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临时执照;是否有当地有权部门同意设立外来临时机构的批件;是否有外地企业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主管单位同意并承担经济责任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