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特性:1.现场混乱、持续时间长;2.疏导劝解困难,易造成矛盾激化;3.易引发火灾、爆炸、垮塌、踩踏等事故。
处置措施:1.在现场总指挥指挥下领受任务,统一行动;2.对事态的发展要有预见性,做好纵火、砸车和伤人的各项处置准备;3.发生爆炸、施毒、垮塌。踩踏等情况,要在武警、公安的掩护配合下,参与人员救援和疏散;4.视情对参与群众进行政策宣传,稳定闹事者的情绪。
特别警示:1.严格执行政策,正确判明事件性质,坚决执行命令。2认真做好安全防护,防止受到攻击。3.尚未引起灾害事故和暴力骚乱事件时,不能与集结人群对峙,不能采取强制措施或用高压水枪、水泡驱散;4.劝解群众态度温和,不要使用过激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