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合乎国情、顺乎民意的,它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保障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权利;
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③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国家的统一;
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总之,民族区域自治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制度,它既能保证国家统一,又能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既能发展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又促进了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和各民族的繁荣昌盛,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向前发展和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践,它的优越性会越来越显示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