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是衡量社会发展和社会关系状况的政治、法律和伦理道德尺度。可从条件公平、手段公平、结果公平等多个角度来定义。效率是指物质资料生产或资源配置等经济效率。
条件公平主要是指人们在政治地位、法律上和人格上的公平。它与效率无直接联系。
手段公平亦即机会均等,主要指竞争规则和社会参与规则对所有人具有同等效力,使每个社会成员都有机会、有可能利用社会资源发挥个人的潜能和创造。手段公平是促进合理竞争,提高经济效率的必要条件。
结果公平指的是人们在收入、经济水平和权威上维持完全的平等。它与效率之间存在尖锐矛盾。通过竞争以外的手段干预分配结果以实现所谓的“均贫富”,必然导致低效率,从而损害多数人的福利水平;而严重的贫富悬殊、两极分化必然引发许多社会问题,导致社会的不稳定。
在经济管理中,我们固然应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同时在不直接损害效率的情况下,组织有义务有责任采取一定的措施保证每个人的最基本权利,对在竞争中受到损害的公平予以适度的补偿。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以公平促效率,以效率带公平的良性循环。
(简答题)
如何正确把握公平与效率的辩证关系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