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跟踪出站调车,只准许在单线区间及双线正方向线路上办理,并须经列车调度员口头准许,邻站值班员同意,发给司机跟踪调车通知书(《技规》附件五)
(2)在先发列车尾部越过预告信号机(或靠近车站的第一个预告标)或《站细》规定的间隔时间后,方可跟踪出站调车,但最远不得越出站界500米。
遇下列情况,禁止跟踪出站调车:
①出站方向区间有嘹望不良的地形或连续长大上坡道(站名由铁路局公布)。
②先发列车需由区间返回,或挂有由区间返回的后部补机。
③一切电话中断。
④降雾、暴风雨雪时。
列车虽然到达邻站,但跟踪调车通知书尚未收回时,禁止办理区间开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