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1、提醒我们受众使用媒介的目的是不同的,而且在很大的程度上掌握控制权,引导我们更加关注受众,把十分满足受众的需求作为衡量传播效果的基本标准;
2、认为受众的接触媒介是基于个人需求进行的,强调受众的能动性,推翻了受众被动论;
3、指出大众传播对受众的基本效用,矫正了"有限效果论"
局限:1、过于强调个人和心理因素,忽略了社会条件和所处环境的制约。
2、受众的能动性是有限的仅限于"有选择的接触"范围,其接触行为通常是仪式化的,而非高度精心的;
3、脱离传媒生产过程和社会系统来单纯考察受众的媒介接触行为,不能全面揭示受众与传媒的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