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主要特征是:
(1)优先购买权为专属权,只能由承租人享有和行使,承租人不得将其转让或者予以遗赠或赠与。
(2)优先购买权为一种机会权利和附条件的权利。即优先权只能于“同等条件”下行使,如果说优先购买权的设定是从优先购买人的角度着想的话,那么“同等条件”的规定则是从出卖人和其他购买人角度考虑的。
(3)优先购买权属于法定权利。先买权是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权利,民事主体于何时、何种条件下享有先买权皆为法定,因此属于法定权利。
(简答题)
简述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特征。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简答题)
简述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条件。
(名词解析)
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多选题)
出租人转让房屋,存在以下情形的,承租人不得行使优先购买权()
(单选题)
承租人张三未经出租人李四的同意,擅自将房屋出租给王二,租赁期内,李四欲将房屋卖给赵五。依据法律,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是()
(判断题)
甲、乙各以30%与7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优先权处于平等地位。
(简答题)
简述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简答题)
简述房屋租贷合同的法律特征。
(填空题)
房屋出租人若要出卖出租的房屋,应提前通知承租人一般期限为()
(单选题)
房屋出租人或要出卖出租的房屋,应提前通知承租人.一般期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