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是指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的教育专家,对下级政府或教育行政机关以及学校的教育行为,进行监督、指导、反馈的教育行政活动。
(1)教育督导室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教育的行为;
(2)教育督导系统式构成科学、健全的教育行政系统地重要部分;
(3)监督系统应相对独立;
(4)教育督导的主要职能是监督、指导、反馈和作好参谋;
(5)督导机构设置必须与其职能相适应;
(6)督学必须是教育管理或教学专家。
根据原国家教委1991年发布的《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和教育部1999年颁布的《关于加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的意见》的规定,教育督导的职能主要有:
(1)监督职能;
(2)指导职能;
(3)反馈职能。
(简答题)
如何理解教育督导的含义与职能(分析教育督导的职能)。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