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的财产关系是建立在归属性产权与经营性产权相对分立的基础上的。投资者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只掌握股份公司的归属性产权,而将经营性产权让渡给经营者。经营产权相对独立。股东让渡经营性产权需满足的条件是:
(1)收益。获得高于存款利率的收益,是投资入股的一个基本要求。
(2)资本支配权。出于对资本的完整与增值的关心,所有者自然要求对入股资本有某种程度的支配权。具体措施有:在组织结构上,确立股东大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的地位,以充分反映股东们的意向。在人事关系上,规定公司的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的任免必须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在业务关系上,规定每年必须向股东大会报告公司的营业状况、财务状况及其他重大事项,股东有权审查公司的各种财务账目。
(3)资本转移权。在股份经济中,法律和公司章程都规定,股票可以自由买卖,允许股东在股票买卖过程中收回投资或转移资本,以消解投资者的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