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点:
收费地域广,收费种类和收费因子多。
排污收费制度的经济学色彩最浓,包括了收费、罚款、财政和金融等多种经济手段中国排污收费的法规体系由4个层次组成: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地方法规,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的地方法规。
在中国目前的8条环保投资渠道中,排污收费是唯一由环保部门管理的投资渠道。
从中国的国情、国力出发,目前实行的是以征收超标排污费为主,以征收非超标排污费为辅的收费体制。
为了执行排污收费制度,各级环保部门已经建立了遍及全国的1600多个各级环境监理机构,拥有监理人员2万余人。
排污收费是中国为数不多的纳入财政预算内的行政收费,地方环保局管理可使用一部分排污费收入,排污费收入已经成为地方环保局的重要经费来源。
主要问题:
1)在排污费的征收方面:收费面不全、收费标准偏低、单因子浓度超标收费不合理
2)在排污费的使用与管理方面:污染治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3)排污费大部分被无偿使用,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4)排污费用于环保部门自身建设,违背了收支两条线、收缴分离的收费体制。
5)现实条件的变化:法律依据发生了变化、财政体制发生了变化、有关排污收费法律责任方面的规定十分薄弱,力度不够,影响了排污收费的执行效果。
改革方向:
一是适应污染控制从浓度控制向浓度和总量控制相结合转变;
二是对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同时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构建执法监督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