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的商业银行一般以总分行制来建立,其建制为:总行→省级分行→地市级中心支行→县级支行;
2、银行的分支机构与总行之间是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关系,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对外营业是经过总行授权的,代表总行进行的市场经营行为,分支机构的最终的债权债务还是由总行来承担;
3、为了方便银行系统的起诉与应诉,中国人民银行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作出了《关于银行分支机构诉讼地位的决定》,根据该决定,银行的分支机构可以代表总行在各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应诉,可以承担相应的民事债权债务,如果债务数额过大时,最终由总行承担责任。
(简答题)
简述我国商业银行的总分行制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名词解析)
总分行制商业银行
(判断题)
商业银行外部组织形式的发展方向是总分行制。
(单选题)
商业银行主要有四种类型,分别是单一银行制、分行制、集团银行制和()。
(单选题)
在商业银行总分行制的外部组织形式中,()。是指总部负责管理下属分支机构的业务活动,自身并不经营具体的银行对外业务。
(单选题)
在商业银行总分行制的外部组织形式中,()是指总部负责管理下属分支机构的业务活动,自身并不经营具体的银行对外业务。
(简答题)
简述商业分行设立的条件?
(简答题)
简述对外国银行分行的特别规定
(简答题)
简述对设立分行的外国银行的特别规定
(单选题)
1985年3月,()珠海分行发行了我国第一张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