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决策的主体不同,行政决策的主体(即行政决策的制定者)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国家公务人员。非国家公务人员的公民个人或非公民个人、非政府组织、企业法人或董事会及经理、行政官员仅以个人身份,在处理工作矛盾时所制定的决策不能被称作为行政决策。
2、决策的内容不同。行政决策内容涉及的只能是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家庭为自身事务所作的决策不属于行政决策范畴,即令政府机关和国家公务人员个人,对于纯属个人事务或小团体事务所作的决策也不属于行政决策的范畴。
3、决策所反映的意志和利益不同。行政决策反映的只能是国家、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4、行政决策以国家权力为后盾,在其所辖范围内具有最普遍的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