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期刊社员工小陈对某职务作品享有著作权,若小陈在作品完成两年之内许可第三人以与甲期刊社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应当()。
A经甲期刊社同意
B将所获报酬全部交给甲期刊社
C将甲期刊社作为著作权代理人署名
D以甲期刊社的名义签订许可使用合同
E将所获报酬与甲期刊社按约定的比例分配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单选题)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向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期刊社投稿,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单选题)
K出版社委托H大学美术系甲讲师为某书设计封面,但双方没有订立合同。该封面设计作为一个美术作品,其著作权应该由()享有。
(单选题)
国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由()管理。
(多选题)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情况有()等。
(多选题)
在以下作品中,享有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出租权的是()。
(多选题)
电影作品的整体著作权归制片人享有,但()等具体创作者可得到劳动报酬,并享有署名权。
(单选题)
按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后,美术作品原件的()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单选题)
按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中国公民的作品从()之日起享有著作权,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简答题)
A为某省甲重点高中语文教师,多年来一直在该校从事语文教学工作。按照甲高中规定,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在课前备课,编写教案,并在每学期末上交教案给学校检查。 1999-2009年,A按学校规定先后上交高中三个年级全部语文教学教案共20册。 2012年4月,乙出版社和丙文化公司签订图书出版合同。合同约定:丙文化公司把丛书"高中语文同步解析"的图书专有出版权授予乙出版社,为期5年。丙文化公司保证对交付出版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及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或足以导致其他法律纠纷的情况;如发生此类情况,责任完全由丙文化公司承担。 2012年8月,乙出版社出版了"高中语文同步解析"丛书,共包括6种图书。2012年9月,A为教学参考购买该丛书,发现有两种书完全使用了其教案的内容,但事先她对此事一无所知。于是,A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乙出版社侵犯其著作权。 A认为:她是其教案的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的各种权利;乙出版社出版的"高中语文同步解析"丛书中有两种书使用A的教案,却未经其许可,也未给A署名,更未支付报酬,侵犯了A的多项权利;另外,涉案图书差错很多,不少差错甚至会误导读者,当属不合格产品。 乙出版社向法院提交了丙文化公司和甲高中出具的证明。丙文化公司的证明称:"涉案两部书稿系据我单位与甲高中所签著作权转让合同而来,非从A处取得。当初曾将此情况告诉乙出版社。"甲高中的证明称:"A写作和上交教案时为本校教师,根据学校的规定写作教案并上交,是职务行为,所以这些教案的著作权属于学校。学校确实与丙文化公司签合同将教案的著作权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与乙出版社签订图书出版合同,事先已经征得本校同意。" 据此,乙出版社辩称:涉案教案均为职务作品,著作权理应归属甲高中;丙文化公司将之编入丛书中时,是得到著作权人甲高中授权的。"高中语文同步解析"丛书是由丙文化公司署名并承担责任的作品,乙出版社出版该书有丙文化公司的合法授权,所以没有侵权。不过,对于A指出的两种图书中的差错,乙出版社承认是编辑、校对工作不够精细造成的,并向法院表示今后要加强规范化管理。甲高中证明中关于涉案作品著作权归属问题的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