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
由且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简答题)
经营的农作物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怎样处罚?
(单选题)
生产、销售农作物种子未按规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由县级以上农业主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单选题)
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经营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简答题)
未按规定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经营许可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简答题)
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简答题)
未按规定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生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种子的应承担哪能法律责任?
(简答题)
种子经营者为什么必须建立经营档案?
(简答题)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违反《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规定,对不具备条件的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核发或者越权核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备案登记的怎样处理?所核发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备案登记证明无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简答题)
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将受到怎样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