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初黄老学派法律思想的基本内容,具有不同于初期黄老的明显特点,特别是在吸收先秦儒家法律思想方面所表现的若干特点: 一、文武并用,德刑相济。
二、明具法令,进退循法。
三、约法省禁,务在安民。
四、刑不厌轻,罚不患薄。
到了汉初,经过改造的黄老之学则既强调无为的道,力求“胜”而“反于无为”,又在重视法的作用的同时,反复强调礼或德的功用,在德刑关系问题上提出了一套完整的主张。
(简答题)
汉初黄老学派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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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简述汉初黄老学派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简答题)
简述汉初黄老学派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多选题)
汉初黄老学派的法律思想包括:()。
(多选题)
下列哪些法律主张是汉初黄老学派提出的()。
(单选题)
汉初黄老学派的(),实际上已经有儒家思想的成分。
(单选题)
董仲舒继承(),并兼取先秦阴阳五行、墨家、法家以及汉初黄老党派等学派的理论,建立了自己新的儒家理论体系。
(填空题)
汉初所奉行的"黄老"思想中"黄"指黄帝,"老"指()。
(单选题)
淮南王刘安及其门客所撰的()一书,是黄老法律思想在汉初发展到极盛的标志。
(填空题)
秦王朝的法律思想以()的“法治”思想为治国的指导思想。而汉初推行黄老“()”,对巩固汉政权,恢复和发展经济起到巨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