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氢气系统运行时,不准敲击,不得超压,严禁负压。
(2)管道、阀门和水封装置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使用明火烘烤。
(3)设备、管道和阀门等连接点泄露检查,可采用肥皂水或携带式可燃性气体防爆检测仪,禁止使用明火。
(4)不准在室内排放氢气。
(5)当氢气发生大量泄漏或积聚时,应立即切断气源,进行通风,不得进行可能发生火花的一切操作。
(6)氢气系统吹洗置换,一般可采用氮气(或其它惰性气体)置换法。
(7)置换结束,系统内氧或氢的含量必须连续三次合格。
(8)氢气系统动火检修,必须保证系统内部和动火区域氢气的最高含量不超过0.4%。
(9)防止明火和其它激发能源。禁止使用电炉、电钻、火炉、喷灯等一切产生明火、高温的工具与热物体;不得携带火种进入禁区;选用铜质或铍铜合金工具;穿棉质工作服和防静电鞋;进入氢气区域手机必须关机。
(10)氢气区域动火必须办理甲级动火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