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煤工作面
(1)落煤时产尘点下风侧10~1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
(2)支护时产尘点下风侧10~1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
(3)放顶煤时产尘点下风侧10~1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
(4)回风巷距工作面10~15m处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
2.掘进工作面
(1)高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机司机工作地点和机组后回风侧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分别大于或等于85%和70%。
(2)其他矿井的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分别大于或等于90%和75%。
(3)钻眼工作地点的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分别大于或等于85%和80%。
(4)爆破地点15m处的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应分别大于或等于95%和80%。
3.锚喷作业地点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
4.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转载及运输环节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