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厂交流系统的电压等级为:220KV、21KV、6KV、400V、220V,发电机出口电压为21KV,经主变升压后送至220KV母线。一期220KV系统设计四条出线及本厂启备变和两台发变进线。发电机带本机高厂变,通过6KV、400KV系统供本机组的厂用电,另外,设有二台快速启动的柴油发电机,作为我厂备用保安电源。
(2)正常情况下,不经值长同意不得改变厂用系统的运行方式,在紧急情况下,可先改变运行方式,然后汇报值长。220KV系统运行方式的改变需经中调同意。
(3)当系统运行方式改变时,应按规定相应改变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运行方式。
(4)改变系统运行方式时,应按倒闸操作的规定,填写倒闸操作票,事故情况下按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5)设备检修完毕后,检修人员应向运行人员作出书面交待,并有明确的结论。设备投入运行前,运行人员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