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护员必须由铁路局培训合格的员工担任。
(2)上岗时应穿着规定的防护服,佩戴标志,按规定携带齐备防护用品和通讯工具。
(3)防护员应熟知当日施工地点施工内容,并实施正确的施工防护。
(4)防护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妥善保管,经常检查并保证其性能良好。
(5)防护员应与驻站联络员保持联系,及时将列车运行信息情况通报现场监护员。
(6)防护中因事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顶岗人员到位后方可离开。
(7)现场发生影响行车的突发事件,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并向驻站联络员报告。同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