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本是明清两朝正式设置,由臣下进于皇帝的上奏文种。
明朝洪武年间最先正式设置奏本,并为清朝初期、中期相沿设置。 奏本的设置有重大意义,对推动文种规范和分工起了重要作用。
(1)积极方面:是对文种设置的重要变革,把汉唐以来的奏、奏疏、奏状、奏札简化为奏本一种。结束了用途类似、交叉重叠的多种奏体文种纷乱混用的现象,是对用于庶政的奏体公文的统一和规范。
(2)不足之处:用于庶政的上奏文种过于单一,适用范围过于广泛,无论内外大小官员、公务私事内容、是否紧急事宜都使用奏本一种公文。
(3)实质:构成单纯从用途上对奏体公文作新一轮分工的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