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货币体系于1979年3月正式成立,主要成就表现在三个方面。
(1)创立欧洲货币单位ECU,并逐渐发展为各国普遍接受的欧洲共同货币。欧共体编制预算、制定农业共同价格、各货币当局相互清算都使用ECU,欧洲汇率机制的中心汇率也以ECU作为计算标准。ECU事实上已经成为欧共体的准货币。
(2)确立“超蛇形联合浮动”机制,稳定成员国汇率。各成员国计算得到本币对ECU的法定一篮子比价,即中心汇率;同时规定波动幅度为±25%以及各国必须进行干预的警戒线。一旦汇率波动达到警戒线,相应国家必须进行联合干预。通常采用三种办法进行干预:一是各国中央银行相互支持,或向欧洲货币基金申请贷款,在外汇市场上抛出强币,支持弱币;二是依靠相关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弱币国紧缩银根,提高利率,强币国放松信贷,降低利率;三是在前面两种办法无效时调整中心汇率。
(3)成立欧洲货币基金。为了增强EMS干预外汇市场的力量,为共同货币ECIJ提供物质准备,以及给予国际收支困难的成员国更多的信贷支持,EMS集中了各成员国(包括英国)黄金和外汇储备的20%,有效地维护了超蛇形联合浮动汇率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