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以一项专利权与乙公司的一台机床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甲公司换出专利权的账面原价为3000万元,累计摊销为250万元,公允价值为2880万元;乙公司换出机床的账面原价为3200万元,累计折旧为300万元,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为60万元,公允价值为2860万元。甲公司另向乙公司收取20万元作为补价。假设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并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甲公司换入乙公司机床的入账价值是()万元。
A2730
B2750
C2840
D2860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账面价值(3000-250)-收到的补价20+应支付的相关税费0-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0=27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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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公司以一台固定资产与乙公司的一批存货相交换。固定资产的原价为1200万元,已计提折旧50万元,公允价值为1250万元;存货的账面价值为1320万元,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公允价值等于计税价格,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乙公司另外向甲公司支付现金50万元。不考虑发生的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没有对该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乙公司没有对该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整个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在此项非货币性交易中,甲公司应确认的非货币性交易损益为()万元。
(多选题)
2009年3月31日,甲公司应收乙公司的一笔贷款500万元到期,由于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该笔贷款预计短期内无法收回。该公司已为该项债权计提坏账准备100万元。当日,甲公司就该债权与乙公司进行协商。下列协商方案中,属于甲公司债务重组的有()。
(单选题)
A公司为甲、乙两个股东共同投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一年后,甲、乙股东之外的另一个投资者丙要求加入A公司。经协商,甲、乙同意丙以一项非专利技术投入,三方确认该非专利技术的价值是120万元。该项非专利技术在丙公司的账面余额为150万元,市价为130万元,那么该项非专利技术在A公司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单选题)
甲公司于6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要求“立即回复”。乙公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6月10日,甲公司电话催问,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报价出售,要求于6月15日来人签订合同书。6月15日,甲公司前往签约,乙公司要求加价,未获同意,乙公司遂拒绝签约。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简答题)
甲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为该企业向丙外资企业转让专利权提供评估服务。甲公司指派注册评估师王某及其助理李某、孙某具体负责该评估业务。评估实施过程中,甲公司聘请了专利专家刘某协助工作。丙外资企业获悉,注册评估师王某3年前曾在乙国有企业任职,建议乙国有企业更换注册评估师。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简答题)
甲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为该企业向丙外资企业转让专利权提供评估服务。甲公司指派注册评估师王某及其助理李某、孙某具体负责该评估业务。评估实施过程中,甲公司聘请了专利专家刘某协助工作。丙外资企业获悉,注册评估师王某3年前曾在乙国有企业任职,建议乙国有企业更换注册评估师。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简答题)
甲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为该企业向丙外资企业转让专利权提供评估服务。甲公司指派注册评估师王某及其助理李某、孙某具体负责该评估业务。评估实施过程中,甲公司聘请了专利专家刘某协助工作。丙外资企业获悉,注册评估师王某3年前曾在乙国有企业任职,建议乙国有企业更换注册评估师。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简答题)
2010年10月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将A发明专利权转让给乙公司,转让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付40万元,在办理完转让登记手续后三个月内付160万元。同时,甲公司告知乙公司,甲公司曾于2009年11月以普通许可方式将该项专利授权丙公司使用,期限为2年。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首笔40万元转让款后,即与乙公司于2010年10月8日共同到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了转让登记,专利公报于2010年12月5日公告了上述转让事项。2011年1月5日,乙公司与丁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以该专利权为质押标的,向丁银行贷款200万元。2011年1月10日,双方办理了质押登记。2011年2月10日,乙公司未经丁银行同意,与戊公司订立专利许可合同,以每年20万元的价格许可戊公司使用该专利技术生产相关设备。2011年4月,甲公司催促乙公司支付剩余专利转让款,乙公司告知甲公司:因庚公司欠其200万元贷款到期不还,乙公司又无其他财产用来支付欠款,故无法支付剩余专利转让款。经查,乙公司虽多次催告庚公司履行付款义务,庚公司一直未予理会,乙公司也未提起诉讼。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简答题)
2010年10月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将A发明专利权转让给乙公司,转让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付40万元,在办理完转让登记手续后三个月内付160万元。同时,甲公司告知乙公司,甲公司曾于2009年11月以普通许可方式将该项专利授权丙公司使用,期限为2年。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首笔40万元转让款后,即与乙公司于2010年10月8日共同到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了转让登记,专利公报于2010年12月5日公告了上述转让事项。2011年1月5日,乙公司与丁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以该专利权为质押标的,向丁银行贷款200万元。2011年1月10日,双方办理了质押登记。2011年2月10日,乙公司未经丁银行同意,与戊公司订立专利许可合同,以每年20万元的价格许可戊公司使用该专利技术生产相关设备。2011年4月,甲公司催促乙公司支付剩余专利转让款,乙公司告知甲公司:因庚公司欠其200万元贷款到期不还,乙公司又无其他财产用来支付欠款,故无法支付剩余专利转让款。经查,乙公司虽多次催告庚公司履行付款义务,庚公司一直未予理会,乙公司也未提起诉讼。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