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分别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和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他们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国家权力,《代表法》规定的人大代表的职权,分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两大部分。
②各级人代会会议期间人大代表职权。可以参加会议,审议议案和报告,有权提出议案,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向本级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向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院长得出罢免案,有权依法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等。
③各级人代会闭会期间人大代表的职权,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组成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应邀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
④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时享有人身特别保护公和其他物质、时间等方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