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标(在荧光屏上显示的视觉信息载体)亮度不应超过34cd/m方。为了在屏面上突出目标,屏面的亮度不宜调节到最亮,当调节为合适的亮度时,工作效率最优。
2.目标呈现时间为0.5s大体上已可满足视觉辨别的基本要求;呈现时间在2-3s可认为是最有利的数值。周围的灯光照度对余辉的视觉效应影响很大,周围照度太高或太低都对它有不利的影响,而以周围照度为1lx时最优。
3.限制目标的运动速度,不超过80°/s,否则很难看清目标,视觉工作效率剧烈下降。
4.对屏面上不同形状目标的辨认效率不同,其一般的优劣次序为:三角形、圆形、梯形、方形、长方形、椭圆形和十字形。当干扰光点强度较大时,方形目标优于圆形目标。目标采用红色或绿色时,视觉辨别效率与白色目标相似,但红色目标容易引起视觉疲劳,故微型计算机的荧光屏上绝大多数都用绿色作为目标。采用蓝色则视觉辨认效率稍差。一般常用字符的大小(字符的直径或方形字符的对角线长)规格为0.76,1.5,3.8,4.6,5.1,7.6,10,12.2,20,25.4mm等。
5.目标的亮度必须达到亮度对比度高于能见的阈值,68cd/m方可以视做背景(屏面)亮度的最优数值。屏面亮度与环境亮度相一致时,目标察觉、识别和追踪效率都达到最优。
6.屏面的大小与视距和要显示目标的大小有关。一般视距的范围为50-70cm,此时屏面的大小以在水平和垂直方向对人眼形成不小于30°的视角为宜。
(简答题)
试述荧光屏的设计原则?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