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财政赤字现已成为一种世界性经济现象并且其规模呈日益扩大的趋势,当前各国政府纷纷采取措施以期缩小财政赤字,实现财政平衡。所谓财政平衡,按我国统计口径,是指当年国家预算收支在量上的对比关系,对其理解,应从以下几个角度着手:
(1)财政平衡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在实际生活中,财政收支正好相等的情况几乎不存在。略有结余或略有赤字都是基本平衡的表现形式,因此,财政平衡的目标是基本平衡或大体平衡。
(2)财政平衡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理解财政平衡应考虑时间因素,考虑年度之间的联系与衔接,例如,动用财政结余的当年虽在统计上表现不赤字,但如果联系有结余的年份从动态上看,财政收支仍是平衡的,因此,必须研究财政收支的发展趋势,研究经济周期对财政的影响,以及财政对经济周期的调节作用,以求得一个时期的内在平衡。
(3)财政平衡应从全局角度理解,财政收支作为一种货币收支,同国民经济货币收支体系中其他货币收支是相互交织,相互转化的。财政部门作为一个经济部门,它的收支同家庭部门、企业部门以及对外部门的收支有密切联系,且互补余缺,因此必须从国民经济全局出发研究财政平衡。
(4)财政平衡应从中央预算平衡和地方预算平衡角度分别理解,随着分税制的建立,地方政府成为一级独立的财政主体,因此,必须分别考察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自的收支对比情况,从中央和地方两个方面理解财政平衡。
(5)理解财政平衡,应注意财政收人的真实性,由于商品的自然损耗或商品质量不合格,品种不对路形成商品积压,使生产部门上交的税收和利润成为一种没有物资保证的虚假收入,用虚假收入抵补真实支出,形成虚假的收支平衡,即假平衡真赤字,因此,理解财政赤字,必须考虑其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