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已八十多岁,老伴和子女都已过世,年老体弱,生活拮据,欲立一份遗赠抚养协议,死后将三间房屋送给在生活和经济上照顾自己的人。梁某的外孙子女、侄子、侄女及干儿子等都争着要做抚养人。这些人中谁不应作遗赠抚养协议的抚养人?()
A外孙子女
B侄子
C侄女
D干儿子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单选题)
张村村民;独生子女12岁的甲的父母在一次车祸中不幸双双遇难,其父母生前均为张村村民,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早已过世,在李村生活的甲的小姨有监护能力,也愿意担任她的监护人。甲的小姨要成为他的监护人,应征得()。
(多选题)
李某早年丧偶,他把两子一女抚养长大,并且都参加了工作,也都各自建立了家庭;李某年老多病,想对自己的遗产早做处理,可对如何在三个子女间分配犹豫不决,所以立下数份遗嘱。李某死后,对其遗产下列处理正确的是()。
(简答题)
据《法制日报》2001年11月12日报道,一八旬老人曹君林因要赡养103岁的老母亲周桂英,因而不能有丝毫的闲暇和懈怠。周老太太膝下有儿孙达200多人(最大的孙子已经60多岁,也得靠子女来赡养),但当地有个民俗:“一辈人养一辈人”,因此,照顾周老太的责任就落到曹君林身上。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没有规定孙子女与外孙子女对儿女尚在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赡养问题。请根据法理学关于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的一般规定,结合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保护的规定,说明下列问题: (1)本案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有哪些? (2)本案权利主体的权利有哪些? (3)本案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 (4)本案的法律关系是有哪些法律事实引起的? (5)若本案的权利人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简答题)
1988年,王某经人介绍与张某结婚,但婚后一直.没有子女,经查系张某患有不育 症,眼看着别人的子女都已长大成人,而自己无子女绕膝之福,心中非常着急。后经人 介绍认识了赵某,王某直截了当地说明了自己的想法,并表示,如果能为其生育一子,并 迅速离婚,则离婚后将补偿赵某8万元,如果是女孩,则补偿5万元,但要求离婚后赵某 不得再看望所生子女,该子女由王某和张某抚养,赵某放弃监护权,且必须保守孩子的身 世秘密。赵某经过仔细考虑,答应了王某的条件,王某、张某和赵某三人共同起草了一份 协议,并由三人签字认可。不久,王某与张某协议离婚,又闪电般地与赵某结婚。一年 后,赵某为王某生了一个儿子,并与王某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得到了8万元钱。不久, 王某和张某又重新登记结婚。由于张某没有照管孩子的经验,孩子经常生病,赵某听说后 心理非常难过。一次偶然的机会赵某看到了儿子,儿子的哭声使赵某的心都要碎了。遂产 生了抚养儿子的强烈愿望。于是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确认协议无效,取得对儿子的抚养 权。
(简答题)
1988年,王某经人介绍与张某结婚,但婚后一直.没有子女,经查系张某患有不育 症,眼看着别人的子女都已长大成人,而自己无子女绕膝之福,心中非常着急。后经人 介绍认识了赵某,王某直截了当地说明了自己的想法,并表示,如果能为其生育一子,并 迅速离婚,则离婚后将补偿赵某8万元,如果是女孩,则补偿5万元,但要求离婚后赵某 不得再看望所生子女,该子女由王某和张某抚养,赵某放弃监护权,且必须保守孩子的身 世秘密。赵某经过仔细考虑,答应了王某的条件,王某、张某和赵某三人共同起草了一份 协议,并由三人签字认可。不久,王某与张某协议离婚,又闪电般地与赵某结婚。一年 后,赵某为王某生了一个儿子,并与王某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得到了8万元钱。不久, 王某和张某又重新登记结婚。由于张某没有照管孩子的经验,孩子经常生病,赵某听说后 心理非常难过。一次偶然的机会赵某看到了儿子,儿子的哭声使赵某的心都要碎了。遂产 生了抚养儿子的强烈愿望。于是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确认协议无效,取得对儿子的抚养 权。
(判断题)
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都是针对年老、的疾病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公民的。
(简答题)
安兴国、廖虹夫妇二人在年过四十仍无孩子的情况下,收养了当地福利机构的一个 男童,取名安林,并将其抚养成人。这期间廖虹的父母囚年老体弱被廖虹接到家中一起居 住。1998年,安林参加工作,并结了婚开始单独生活。1999年,安兴国:夫妇外出时双 双遇难身亡,只剩廖虹的父母健在。二老年迈,又无收入便要求安林赡养他们,但被安林 拒绝,他表示养父母都已不在了,他不再是他们的儿子了,跟他们的亲属也没有关系了。 为此,二老起诉到法院,要求安林承担赡养义务,负担他们的生活费。
(简答题)
安兴国、廖虹夫妇二人在年过四十仍无孩子的情况下,收养了当地福利机构的一个 男童,取名安林,并将其抚养成人。这期间廖虹的父母囚年老体弱被廖虹接到家中一起居 住。1998年,安林参加工作,并结了婚开始单独生活。1999年,安兴国:夫妇外出时双 双遇难身亡,只剩廖虹的父母健在。二老年迈,又无收入便要求安林赡养他们,但被安林 拒绝,他表示养父母都已不在了,他不再是他们的儿子了,跟他们的亲属也没有关系了。 为此,二老起诉到法院,要求安林承担赡养义务,负担他们的生活费。
(简答题)
安兴国、廖虹夫妇二人在年过四十仍无孩子的情况下,收养了当地福利机构的一个 男童,取名安林,并将其抚养成人。这期间廖虹的父母囚年老体弱被廖虹接到家中一起居 住。1998年,安林参加工作,并结了婚开始单独生活。1999年,安兴国:夫妇外出时双 双遇难身亡,只剩廖虹的父母健在。二老年迈,又无收入便要求安林赡养他们,但被安林 拒绝,他表示养父母都已不在了,他不再是他们的儿子了,跟他们的亲属也没有关系了。 为此,二老起诉到法院,要求安林承担赡养义务,负担他们的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