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家船舶公司经营中国至新加坡之间的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应在()征税。
A中国
B新加坡
C两国均征税
D两国均不征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多选题)
英国甲公司于2017年4月向中国境内乙企业(一般纳税人)提供一项技术转让服务,协议转让费用50万元人民币,甲公司在中国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也没有代理人。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单选题)
境内某居民企业在A国开设一家分公司,按A国法律规定,计算当期利润年度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那么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这一利润年度,在并人中国()计算纳税及境外税额抵免。
(单选题)
中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境内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应按照()。
(简答题)
外国甲公司2017年为中国乙公司提供产品设计服务,为开展工作在乙公司所在市区租赁一办公场地,其服务情况如下: (1)1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确定产品设计服务相关内容,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7个月,服务所产生的税费由税法规定的纳税人缴纳,合同服务费用为600万元(不含增值税),此外甲公司向乙公司另行收取项目所产生的增值税。 (2)1月13日,甲公司从国外派遣的人员到达乙公司并开展相关服务工作。 (3)8月4日,乙公司对甲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通过确认项目完工。 (4)8月6日,甲公司所派遣的员工全部离开中国。 (5)8月7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全额付款。 (6)项目开展期间,甲公司派遣至中国境内的人员与境外人员协调开展工作,在中国境内产生成本费用为36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税务机关对甲公司采取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核定甲公司利润率15%,甲公司符合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项目期间的采购甲公司均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简答题)
外国甲公司2017年为中国乙公司提供产品设计服务,为开展工作在乙公司所在市区租赁一办公场地,其服务情况如下: (1)1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确定产品设计服务相关内容,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7个月,服务所产生的税费由税法规定的纳税人缴纳,合同服务费用为600万元(不含增值税),此外甲公司向乙公司另行收取项目所产生的增值税。 (2)1月13日,甲公司从国外派遣的人员到达乙公司并开展相关服务工作。 (3)8月4日,乙公司对甲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通过确认项目完工。 (4)8月6日,甲公司所派遣的员工全部离开中国。 (5)8月7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全额付款。 (6)项目开展期间,甲公司派遣至中国境内的人员与境外人员协调开展工作,在中国境内产生成本费用为36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税务机关对甲公司采取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核定甲公司利润率15%,甲公司符合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项目期间的采购甲公司均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简答题)
外国甲公司2017年为中国乙公司提供产品设计服务,为开展工作在乙公司所在市区租赁一办公场地,其服务情况如下: (1)1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确定产品设计服务相关内容,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7个月,服务所产生的税费由税法规定的纳税人缴纳,合同服务费用为600万元(不含增值税),此外甲公司向乙公司另行收取项目所产生的增值税。 (2)1月13日,甲公司从国外派遣的人员到达乙公司并开展相关服务工作。 (3)8月4日,乙公司对甲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通过确认项目完工。 (4)8月6日,甲公司所派遣的员工全部离开中国。 (5)8月7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全额付款。 (6)项目开展期间,甲公司派遣至中国境内的人员与境外人员协调开展工作,在中国境内产生成本费用为36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税务机关对甲公司采取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核定甲公司利润率15%,甲公司符合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项目期间的采购甲公司均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简答题)
外国甲公司2017年为中国乙公司提供产品设计服务,为开展工作在乙公司所在市区租赁一办公场地,其服务情况如下: (1)1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确定产品设计服务相关内容,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7个月,服务所产生的税费由税法规定的纳税人缴纳,合同服务费用为600万元(不含增值税),此外甲公司向乙公司另行收取项目所产生的增值税。 (2)1月13日,甲公司从国外派遣的人员到达乙公司并开展相关服务工作。 (3)8月4日,乙公司对甲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通过确认项目完工。 (4)8月6日,甲公司所派遣的员工全部离开中国。 (5)8月7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全额付款。 (6)项目开展期间,甲公司派遣至中国境内的人员与境外人员协调开展工作,在中国境内产生成本费用为36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税务机关对甲公司采取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核定甲公司利润率15%,甲公司符合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项目期间的采购甲公司均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简答题)
外国甲公司2017年为中国乙公司提供产品设计服务,为开展工作在乙公司所在市区租赁一办公场地,其服务情况如下: (1)1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确定产品设计服务相关内容,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7个月,服务所产生的税费由税法规定的纳税人缴纳,合同服务费用为600万元(不含增值税),此外甲公司向乙公司另行收取项目所产生的增值税。 (2)1月13日,甲公司从国外派遣的人员到达乙公司并开展相关服务工作。 (3)8月4日,乙公司对甲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通过确认项目完工。 (4)8月6日,甲公司所派遣的员工全部离开中国。 (5)8月7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全额付款。 (6)项目开展期间,甲公司派遣至中国境内的人员与境外人员协调开展工作,在中国境内产生成本费用为36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税务机关对甲公司采取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核定甲公司利润率15%,甲公司符合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项目期间的采购甲公司均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简答题)
外国甲公司2017年为中国乙公司提供产品设计服务,为开展工作在乙公司所在市区租赁一办公场地,其服务情况如下: (1)1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确定产品设计服务相关内容,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7个月,服务所产生的税费由税法规定的纳税人缴纳,合同服务费用为600万元(不含增值税),此外甲公司向乙公司另行收取项目所产生的增值税。 (2)1月13日,甲公司从国外派遣的人员到达乙公司并开展相关服务工作。 (3)8月4日,乙公司对甲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通过确认项目完工。 (4)8月6日,甲公司所派遣的员工全部离开中国。 (5)8月7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全额付款。 (6)项目开展期间,甲公司派遣至中国境内的人员与境外人员协调开展工作,在中国境内产生成本费用为36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税务机关对甲公司采取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核定甲公司利润率15%,甲公司符合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项目期间的采购甲公司均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