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整齐纯一,亦称齐一、单纯齐一、整齐一律。这一法则体现为最基本、最简要的形式组合,意在造成明朗、井然的状态或严整、划一的气氛。
其二,对称均衡。对称是生物体自身结构的一种合规律性的存在方式,均衡是对称的延伸,又多了一些变化。对称均衡比整齐纯一更富有变化,在艺术中体现的是对立的统一。
其三,节奏韵律。节奏是一种有规律的反复呈现,具有很强的秩序感,注重在时间及空间的变化组合。不同的节奏传达出不同的情绪,而在节奏的变化中溶入特有的情韵和情调,使之通过声韵和节律的变化,具有了某种声音的色彩感,就是韵律。
其四,调和对比。是矛盾着的事物的两种状态,或在矛盾中趋向统一,或在统一中呈现对立。调和是把相近的不同事物相并列,将差异引向一致,对比是把差异更大的事物相并列,使其在统一体中呈现强烈的对比和差异。
其五,比例,是事物的整体与局部、局部与局部之间在体积、重量、长度等量的方面的关系,符合认的感官和心理要求的,亦即合规律性合目的性的比例关系,就是美的比例。
其六,多样统一,是形式美的最高原则,是对形式美其他一切规律的集中概括,也是艺术创造辩证法思想的体现。多样即指事物之间的差异性和个性,统一则是指个性事物间所蕴含的整体性和共性。多样统一,一方面展示出形象的诸种形式因素的多样性和变化,同时又在多样性和变化中取得与外在事物联系的和谐与统一。
(简答题)
论述艺术形式组合的基本法则。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