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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本题共计 2 个问题

小王经人介绍,由父亲作主,被许配给不相识的李强。李强右腿残疾,担心小王不同意结婚,央求孪生兄弟李钢替自己同王见面,并以李强的名字同往乡政府领取结婚证。回家后,李强和小王同居。第二天,小王发现李强不是李钢,十分悔恨,当面告诉李钢:“我是认定你,同意和你结婚的。”李钢也表示爱慕小王,愿与小王结为夫妻。

简答题
1

根据事实和法律,小王和李强是否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正确答案

不存在。《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是婚姻成立的重要条件,如果欠缺该条件,其婚姻无效。本案中,因李强的欺诈行为,小王将李钢误认为李强,因此欠缺与李强结婚的合意。该结婚登记违背了小王的真实意志,故小王和李强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答案解析

简答题
2

小王和李钢是否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正确答案

不存在。该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是小王与李强,因此小王和李钢如果愿意结婚,必须重新进行结婚登记。办
理结婚登记是结婚成立的法定程序,无此,不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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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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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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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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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乙二人经人介绍相识,在没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两人于1999年5月1日登记结婚,2000年7月10日生下一子丙。婚后,两人感情不和,甲经常对乙施加暴力,将甲多次殴打伤住院。2000年10月,甲结识了一未婚女子丁,即与丁长期共同居住,对乙和丙不管不问。为达到与丁结婚的目的,于2002年12月17日以夫妻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问: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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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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