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思想发展的规律来看,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春秋末期,儒家学派的创始者孔子主张以礼治国,寓法于礼;注重伦理纲常,维护等级特权;倡导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到战国后期,这种政治现实给予当时的儒家代表人物荀子以强烈影响。明确提出了既“隆礼”又重法的思想主张。一方面他赋予礼以新的内容,使之成为划分和维护封建等级的工具;另一方面又主张将礼法融合起来,使之成为相辅相成的维护封建统治的两种统治工具。
秦王朝建立后,利用政权的力量,在文化思想上实行“统一”,特别对儒家采取严厉打击的政策,儒学遂一蹶不振。
在西汉初期,统治者终于找到了“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的黄老学说,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并获得暂的成功。汉初统治者在提倡黄老学说时,也兼采儒、法各家的思想,以期更有效地统治天下。董仲舒,是西汉中期儒家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人称“汉代孔子”。他是中国历史上最早、最完备而又最系统地神化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全面论证封建制度的合理性和永恒性的思想家。他所创造的新儒学已不同于先秦的儒学,它以儒为主,儒法合流,并吸收了道家、阴阳五行家以及殷周天命神权等各种有利于维护封建统治的思想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