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重点防火部位和场所有以下规定:
(1)防火重点部位和场所应建立岗位防火责任制、消防管理制度和落实消防措施,并制定本部门或场所的灭火方案,做到定点、定人、定任务。
(2)防火重点部位和场所应有明显标志,并在指定的地方悬挂特定的牌子,其主要内容是: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的名称及防火责任人。
(3)防火重点部位和场所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防火检查制度应规定检查形式、内容、项目、周期和检查人。
(4)防火检查应有组织、有计划、对检查结果应有记录,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应立案并限期整改。
(5)防火重点部位和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动火工作时,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