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的渊源及其表现形式,是指由国家机关制定的用于表示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各种法律文件形式。在我国,知识产权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个层次:
1.宪法
2.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三节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即第94条关于著作权的规定、第95条关于专利权的规定、第96条关于商标专用权的规定、第97条关于发明权、发现权、其他科技成果权的规定。 (2)著作权法律规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 (3)专利法律规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等。 (4)商标法律规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等。 (5)计算机软件法律规范。例如《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 (6)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规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7)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等。 (8)发明、发现奖励规范。例如《发明奖励条例》、《自然科学奖励条例》等。 (9)科技成果保护法律规范。例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条例》。 (10)其他基本法中有关知识产权实体和程序方面内容的法律规范。
3.司法解释
4.国际公约、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