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业务范围分为以下三点:
(1)同参加《国际货协》国家铁路之间的货物运送。
参加国际货协各国铁路办理联运的车站,除阿尔巴尼亚、朝鲜铁路外,凡开办国内货运营业的车站,都办理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我国各站营业办理限制按国内《货物运价里程表》规定办理。
(2)同未参加国际货协铁路间的货物运送。
发货人在发送站用国际货协票据在办理至参加国际货协的最后一个过境铁路的出口国境站,由国境站站长(或发、收货人)委托的收转人办理、转送至最终到站。
(3)通过港口的货物运送。
我国通过铁路塔林、里加、波兰铁路格丁尼亚、格但斯克、什切青或德国铁路扎斯尼次、罗斯托克等港口站往芬兰、瑞典、挪威和丹麦等国发送货物;或朝鲜蒙古、独联体和越南等国,通过中国铁路大连、新港、黄浦等港口站往阿尔巴尼亚或日本等国发货,或相反方向发货时,发货站和港口间用国际货协票据办理,由发货人或发货人委托在港口站的收转人办理转发送。
(简答题)
简述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业务范围?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