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7年,莫里斯在《小艺术》中明确提出了自己的设计思想,他认为:我们没有办法分别所谓的大艺术(造型艺术)和小艺术(设计),把艺术如此区分,小艺术就会显得是毫无价值的,机械的,没有理智的东西,而从另外一方面来说,失去了小艺术的支持,大艺术也就失去了为大众服务的价值,而成为毫无意义的附庸,成为有钱人的玩物。此外,他强调设计的两个基本原则是:一,产品设计和建筑设计师为千千万万人服务的,而不是少数人的活动;二,设计工作是集体的活动,而不是个体劳动。这两项基本原则使他的设计思想中带有浓厚的民族色彩,很符合资产阶级所标榜的民主思想。因此,在英国和美国等国家产生了相当大的反响。
从其出发点上,我们可以看出他的设计思想具有进步意义,其中包含着很多真知灼见。但是,其内在矛盾性也是较为显著的。一方面是脱离了大众的生活实际消费水平,另一方面也有时代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