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第二条主要规定了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和“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情形。
非法占用草原“数量较大”的标准一般为“二十亩以上”;曾因非法占用草原受过行政处罚,在三年内又非法占用草原的,则为“十亩以上”。
关于造成草原“大量毁坏”的认定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非法占用草原,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不仅以“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为条件,还需造成草原大量“毁坏”。
对草原“毁坏”的认定标准,《解释》区分了两种不同情形:
对于非法开垦草原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木,或者在非法占用的草原上建窑、建房、修路、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剥取草皮的,采取“改变用途即毁坏”的认定标准,即只要在非法占用的草原上实施以上行为的,即应认定已对草原造成毁坏。这是因为,草原与耕地、林地不同,草原生态十分脆弱,一旦改变其用途,用于种粮、采矿等非草原建设,即会造成草原严重毁坏。以非法开垦草原为例,草原被开垦后,即便在降水条件好的地区,植被恢复也需要十年以上时间,且要花费上百倍于开垦草原的成本。考虑到草原的特殊性,结合司法实践,采取“改变用途即毁坏”的原则,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即意味着已对草原造成毁坏。
对于在非法占用的草原上堆放或者排放废弃物,或者违反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种植牧草和饲料作物的,分别以“造成草原的原有植被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或者“造成草原沙化或者水土严重流失”作为造成草原“毁坏”的认定标准。
(简答题)
《草原司法解释》对非法占用草原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简答题)
《草原司法解释》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用、征收、占用草原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简答题)
《草原司法解释》对非法占用草原行为是如何定性的?
(简答题)
对非法开垦草原行为如何处罚?
(简答题)
申请占用草原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等行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简答题)
征占用草原现场查验的,对查验人员是如何规定的?
(简答题)
对违法在临时占用的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如何处理?
(简答题)
《甘肃省草原条例》规定临时占用草原的分级审批标准是什么?
(简答题)
临时占用草原占用期届满后,用地单位是否应恢复草原植被?违者应如何处理?
(简答题)
《甘肃省草原条例》规定非法开垦草原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