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念作为事物的形式、实体或共相只能存在于具体事务之中,而不能在事物之外独立存在;
2、人们用来论证理念存在的方法都站不住脚,它们或者是缺乏必要性的推论,或者是推出了一些没有之对应的东西或理念;
3、“分有”只能是对“实体”的分有,因为只有“实体”才具有形式或理念,而柏拉图却让那些非实体性的东西也具有理念,如此,“分有”就成为一句空话,充其量不过是“一种诗意的比喻”而已;
4、从现实的角度看,力量对于感性事物没有任何意义,它既不能引起事物的运动变化,也不能帮人们更好的认识事物。
意义:亚里士多德对柏拉图的批判,体现的是二者不同的哲学基础与终极实在的差别,这些批判更是亚里士多德站在自己的哲学观上对理念论的一种的深入研究与阐发,建立了自己的形而上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