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的分析,法学界有不同的看法,主要有三要素说和二要素说。
三要素说是占主导地位的学说。主要内容是:法律规则由假定、处理、制裁三部分构成。
假定是法律规则中指出适用这一规则的前提、条件或情况的部分;处理是法律规则中具体要求人们做什么或禁止人们做什么的那一部分;制裁是法律规则中指出行为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的部分。
三要素说虽然传之久远,但由于内在的缺陷而在近年逐渐被相当一部分人放弃。 人们对三要素说的批评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制裁只是法律的否定性结果,而否定性结果只是法律结果中的一种,在逻辑上有以偏概全之嫌;二是如果将肯定性或奖励性的结果也包括在内,则与中文“制裁”一词的含义相差甚远;三是“处理”一词的含义也与中文“处理”的本义不合。
二要素说是上世纪90年代在批评三要素说的基础上兴起的一种新的学说。二要素说将法律规则的结构分为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两部分。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可以行为、应该行为、不得行为的行为方式,它可以是课以义务的,也可以是授权的。法律后果是指规则中指示可能的法律结果或法律反应的部分。
(简答题)
论述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