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千方百计地抢救伤员生命,在保证伤员安全的前提下,为修复损伤的组织器官和恢复其生理功能积极创造条件。
(2)重视并认真做好创伤的急救工作。在处理危重而复杂的创伤时,应优先解决危及生命安全的紧急问题,如心跳、呼吸骤停,大出血、窒息、休克、开放性气胸及腹内脏器损伤和脱出等。
(3)一般应在改善全身情况后,或至少在全身治疗的同时进行必要的局部处理。
(4)对多发性创伤和复合伤应分清主次,并按照轻重缓急进行相应的处理。
(5)在处理危急创伤时,原则上应尽量采用最简单有效的手段和方法,避免过多地增加伤员的负担,对不需急于处理的问题;可留待适当的时机进行解决。
(6)尽力防治并发症。
(7)尽力修复损伤组织,促使恢复功能,重视并实施康复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