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售,因此资本家向工人支付的工资就是购买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由于工资的多少或变动受劳动时间的长短或劳动产品的数量影响,所以从表面看工资好像是工人的“劳动报酬”或“劳动价格”。这是一种假象,并掩盖了剩余价值的真正源泉。
(2)资本主义工资不是劳动报酬,而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这是因为:第一,劳动力是商品而劳动不是商品。作为商品,其价值量的大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如果劳动是商品,岂不是劳动的价值由劳动决定?这在逻辑上是不通的。第二,劳动在出卖之前还没有支出,不能作为商品,劳动力在进入生产过程之后,劳动在资本家的监督和支配下进行,劳动已经不属于自己,也不是商品的交换。所以在劳动市场上,买卖的只能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第三,按照价值规律,劳动如果是商品就应该是等价交换,工人的工资就应该是全部劳动的报酬,这无法解释资本家获得的剩余价值。
(3)把劳动和劳动力区分开来,把劳动划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是马克思的理论贡献。工资的本质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不是劳动的报酬,更不是工人全部劳动的报酬。
(简答题)
如何理解资本主义制度下工资的本质?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