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岔心两端的定位柱距岔心的距离符合设计规定。
⑵在开口方向第一个道岔柱处两接触线等高,第二个道岔柱处侧线导高比正线抬高90-130mm,第三个道岔柱处侧线导高比正线抬高500mm。
⑶腕臂顺线路偏移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20mm。
⑷两承力索交叉点处间距不应小于60mm。
⑸拉出值、导高应符合设计要求,拉出值允许偏差为±20mm,导高允许偏差为5mm。
⑹正线接触线距侧线线路中心,侧线接触线距正线线路中心水平投影600~1050mm 范围为始触区。始触区不允许安装除吊弦线夹以外的任何线夹类金具。
⑺交叉吊弦应安装在正线接触线距侧线线路中心线,侧线接触线距正线线路中心线水平投影550mm---600mm 的范围内,正线与侧线上的两根吊弦的间距一般为2m。交叉吊弦与其他吊弦的间距(始触区反侧)不大于6~8m。
⑻交叉吊弦的安装顺序应保证,即在受电弓从道岔开口方向进入时先接触到的吊弦为侧线承力索与正线接触线间的吊弦。
⑼交叉吊弦的承力索端采用滑动吊弦线夹时,绝缘垫块必须安装正确,保证滑动灵活;交叉吊弦接触线端的吊弦线夹螺栓及导流环应朝向远离另一支导线的方向,线夹倾斜角最大不得超过15度。
⑽接触线正线导线高度为正常导高。两线路中心线间水平距离1320mm处,非支抬高20mm;两线路中心线间水平距离120mm处,非支抬高120mm。